******集团及其下属公司2024-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组织开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集团及其下属公司2024-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TC-C-******
三、项目公告媒体:******集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55-******
六、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人:俞工 电话:0551-******-615、******
七、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八、中标候选单位名称、工期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九、异议处理: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集团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