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马鞍山市博望区军民圩石臼湖堤防加固三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军民圩石臼湖堤防加固三期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
******水利局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全文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20个工作日)
******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