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扶余市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
扶余市 |
扶余市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院内,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3m2******有限公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及仪表废液等。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1.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 2.危废暂存间排放的氯化氢和硫酸雾,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实验室废液及仪表废液密封桶装保存,厂界氯化氢和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风机噪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仪表废液和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厂家定期更换,厂家回收。 5.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存于带盖密封容器中,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地面进行防渗,防渗层为2mm厚环氧树脂地坪漆,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地面中间设置截流槽,收集池收集存放过程中可能泄漏的液体,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防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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