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对******有限公司吉林松原石油分公司松原大路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服务中心
邮 编:138000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吉林松原石油分公司松原大路加油站扩建项目 |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948号 |
******有限公司吉林松原石油分公司 松原大路加油站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新增1台30m3汽油罐,新建一个洗车房,运营后加油站日供汽油量为5t(年供油量1825t)、日洗车量为30辆小型车,建设单位现有15m3汽油罐4个,日供汽油量为10t(年供油量3650t),本项目扩建后加油站罐总容积达到90 m3,日供油量达到15t(年供油量5475t)。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
1、运营期洗车废水经隔油、三级沉降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油品的储存、加油和卸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经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 3、加强建设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运营期在采取基础减振处理、洗车房墙壁吸声阻隔、距离衰减、车辆管理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清罐废水及油泥产生后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不在厂区贮存;沾油废劳保用品、沉渣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5、地下储油罐区、加油机和输油管道必须做好防渗、漏处理,防止对环境产生污染。 6、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环境风险经常性演练,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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