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邹家冲村产业发展(作业道硬化)项目
2、首次公告日期:2024-10-31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变更为:“(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5)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7)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其他内容不变。
4、更正日期:2024-1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文件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枝江市安福寺镇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