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XH******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工程补充设计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83号九华山庄2号楼1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工程补充设计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采购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任国会、费盛龙、周维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25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辽河西路
联系方式:周维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中路519号 (国家电网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亭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