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有限公司年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古河镇古大路西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11.4-2024.1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草。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凌工
邮箱:******
附件:
******有限公司年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利用项目15000辆竣工环保验收-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