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马鞍山市自然资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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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87 |
0.87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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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87 |
0.8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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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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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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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7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35万元,增长67%。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解除,单位间往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2年马鞍山市自然资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马财〔2014〕87号)和《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马财〔2015〕47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7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35万元,增长67%。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解除,单位间往来增加。2023年马鞍山市自然资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国内公务接待共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9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业务往来单位来我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交流学习等所产生的接待费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马财〔2015〕477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