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烟草公司沙县分公司关于夏茂烟草站边坡挡墙加固修缮的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据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人研究,现将沙县分公司关于夏茂烟草站边坡挡墙加固修缮(招标编号:明建招[2024]8107号)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暂列金额为6385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132747元,其中边坡监测费127197元、钢质承载体及带导向帽钢质承载体及钢绞线架线环5550元),招标文件如有与之不一致之处均按此修改。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3、本项目取消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试验员要求,投标人无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选取有关人员,投标文件中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表格格式自行填写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信息即可。
4、原招标文件或补充通知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注:本补充通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三明市烟草专卖局网站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三明市烟草公司沙县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