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雨山区江与湖园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马鞍山市 江与湖园物业小区由 马鞍******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为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现决定按照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马鞍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本项目的物业管理企业。
一、招标人: ******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江与湖园
三、项目概况:
1、物业类型: 住宅 ,建筑结构: 框架剪力墙 。
2、总用地面积3512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492.79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20963.45 ㎡,地上总建筑面积72529.34㎡(住宅总建筑面积64968.08㎡,非住宅总建筑面积7561.26 ㎡)。
3、共计建筑物 16 栋(其中多层住宅 0 栋0 套,高层住宅 10 栋286套。)。
4、本项目分 一期开发建设。一期共计建筑物 16栋(其中多层住宅 0 栋 0套,高层住宅10 栋 286套,非住宅 6 栋7561.26 平方米),计划于 2026 年 5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于 2026年 5月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
四、招标内容:江与湖园物业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且年检合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个具有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的商品房住宅项目合同且物业服务等级为一级的在管项目(小区内须有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认可;报名之日起三年内(不含本年度)投标人获得过马鞍山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荣誉的优先(两者同时具备作为优先)。
3、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要求提供拟派物业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物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经劳动人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查询结果的截屏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非本市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本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24 年 4 月 2日 08:00 时至 2024 年 4月8日 17:30时。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马向路伟星蓝山售楼部四楼
七、资格预审:招标人根据各投标申请人的经营、管理业绩等相关情况对其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能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主要根据:物业管理诚信资料、物业经营管理规模及业绩等进行综合审定。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招标公告第五条第2、3款所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4、相关备案证明。
所有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一式1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带原件交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资料欠缺者,不予报名。投标人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马鞍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规定,凡因投标人过错造成废标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全部投标被评标小组否决,由废标投标人承担本次评标活动费用。
十、补充规定。报名期间,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放“预审合格通知书”(暂不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截止,确定5家作为潜在投标人,当场发放招标文件。确定潜在投标人流程如下:
(1)预审合格投标人小于等于5家时,所有预审合格投标人作为潜在投标人;
(2)预审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且均不符合本公告优先条件时,招标人在所有预审合格投标人中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5家作为潜在投标人;
(3)符合本公告优先条件的预审合格投标人等于5家时,仅该5家作为潜在投标人;
(4)符合本公告优先条件的预审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时,招标人在符合优先条件的投标人中采取抽签的方式确5家作为潜在投标人;
(5)预审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符合本公告优先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1家少于5家时,符合优先条件的投标人首先作为潜在投标人。不足5家的份额由招标人在其他预审合格投标人中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十二、开标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马向路伟星蓝山售楼部四楼
联系电话:0555-2150273 联系人: 占金燕
监督单位:马鞍山市雨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55—******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