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生院施工临时用电配变工程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卫生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潭发科批[2024]75号)及******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卫生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发科批[2024]8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徐市经开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卫生院施工临时用电配变工程,招标控制价294108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4108 元(本工程造价为 326787元,拟按预算造价下浮10%,即294108元作为招标控制价);
2.5.工期要求:2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及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均需达到五级或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
3.3拟选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4、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01 日 12:00:00至2024年11月06日23:59:59通过阳光招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 25 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招采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崇阳北路37号三楼,邮编:354200
联系电话:池工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蝴蝶山统建房2号楼2单元901室,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传真:/
联系人: 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医院
地址:******街道东桥东路44号